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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岗区“三馆三中心”观光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8-10-15 浏览次数:34 |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三馆三中心”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17]37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单位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该项目观光电梯采购与安装及钢结构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项目规模:宜昌市伍家岗区“三馆三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 27468.69㎡;其中图书馆、档案馆建筑面积15933.96㎡,地上5层,架空1层;文化馆、三中心建筑面积11534.73㎡,地上4层,架空1层;建设内容为采购观光电梯2部及电梯钢结构井道。 2、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资金 3、工程地点:宜昌市伍家乡同强路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钢结构工程及观光电梯2部的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免保期后年维修费用及承诺等内容。 5、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供货期要求60天,安装工期要求30日历天)(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具有投标电梯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和投标电梯制造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投标电梯制造厂商必须质量监督检验由国家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的乘客电梯的级别应为B级及以上 (须提供许可证及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电梯制造厂商出具的由投标电梯制造厂商为本项目投标货物提供维保服务的承诺书。 7、当投标电梯制造厂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时,本项目仅接受原品牌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经销商投标。 8、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主办方须是投标电梯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且必须出具书面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下列要求: 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b、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d、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同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f、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g、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伍家岗区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22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 月9日09时30分。具体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夷陵大道25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夷陵大道251号)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销售及采购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5日 招标人: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万达广场B座)1604室 联系人:付静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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